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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南昌市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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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2015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市科技局研究制定了《2015年南昌市科技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2015327

2015年南昌市科技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2015年全市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届十次全会和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全面提升企业创新链为主线,以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以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加强专利工作和科技孵化器建设为抓手,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幅提高科技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园区的贡献率,为把南昌打造成带动全省发展的核心增长极提供更加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总体目标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继续保持在22%以上;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5家,总数达322家;专利申请量超过9000件,授权量达5300件以上,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2件;有创新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达1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继续保持在0.7%以上;获省级科技进步奖10项以上;技术合同交易额增长30%,达32亿元以上;争取国家和省级各类科技项目资金增长10%,达2亿元以上;培育6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新认定5家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1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1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科技管理改革,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1、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逐步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成果评价的科技计划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建立科技项目评估、验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管理实施的机制。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代市委、市政府起草《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提升科技创新驱动经济发展能力的实施意见》和《南昌市深化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

2、深化科技项目评审制度改革。调整科技计划体系,使科研项目和资金配置更加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建立科学的项目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优化评审程序和方法,修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办法》。提高普惠性后补助投入比重,建立财政科技投入与社会资金搭配机制,综合运用“拨、投、贷、补、奖、买”等多种方式,撬动各类社会资本共同支持科技创新。

3、建立科技报告制度和绩效考核机制。加快建立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科技报告共享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科研信用体系建设,实行“黑名单”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探索建立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考核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把绩效评估结果作为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重要依据。

4、探索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措施,探索建立科技成果在产权、股权、分红等方面的激励机制,营造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政策环境,推动产学研结合和协同创新。

5、科学编制“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抓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顶层设计,加快制定“ 十三五”全市科技发展规划。积极构建“大科技”发展格局,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努力解决科技资源碎片化和科研项目聚焦不够的问题。

(二)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增强持续发展动力

6、推进科技金融创新。研究制订加强科技与金融结合促进科技企业自主创新的扶持政策,按照政府、银行、企业财团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委托专业科技投资经营机构管理的思路,启动科技银行的筹建工作。探索设立南昌市优势产业专项投资引导基金,整合银行、担保、保险、创投和龙头企业等资源,建立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个性化服务的科技金融创新综合服务平台,着力解决企业融资慢、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7、建立技术交易平台。研究制定加快技术市场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引导政策,形成面向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机制。抓好科技成果转化重点企业建设,完善成果发布机制,建立成果转化项目库。加强技术市场和科技服务机构建设,力争实现省市共建技术交易平台,形成科技资源与企业需求的有效常态化对接。

8、开展“下县区、走园区、进厂区”服务企业活动。组织局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深入到各县区、开发区和重点科技企业,主动征求县区、园区及企业对科技服务的需求,积极宣传国家、省、市出台的科技创新政策。2015年,在县区、开发区及重点企业有针对性地举办20次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保护、科技金融服务、科技项目申报等内容的专题宣讲活动。

9、促进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制定《南昌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建立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制度、标准和机制,推动非涉密和无特殊规定限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一律向社会开放。

10、推进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抓紧落实市政府出台的《南昌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力争顺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复检工作。完善知识产权促进和管理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工作方案》。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实施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开展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培育工作。2015年,培育5家以上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企业。

11、大幅提高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修订完善《南昌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大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2015年,市本级财政用于扶持专利的资金投入不少于1600万元,力争专利申请量达9000件以上,授权量达5300件以上,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2件。

(三)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12、聚焦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坚持政府科技资金投入聚焦产业、聚焦园区、聚焦企业,重点投向我市着力打造的四大千亿产业、五大五百亿产业的科技创新,持续支持一批企业技术含量高、产业关联带动作用大、市场开发能力强和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重大项目,确保市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企业的支出达80%。2015年,安排7600万元市科技发展专项经费,支持企业的重大科技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重大战略产品开发、重大专利转化、科技小巨人、科技企业孵化器等。

13、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稳步推进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作,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与应用的相关政策,争取国家、省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政策支持。大力扶持我市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产业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及配套建设,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产业、商业和应用发展模式。2015年,完成推广840辆以上新能源汽车、建设4座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和580个交直流充电桩的工作目标。

14、推进大众创业创新载体建设。做好现有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跟踪服务,鼓励和支持科技人才带项目到孵化器创业。支持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建设,将其纳入孵化器系列,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培育和认定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2015年,新认定5家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1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1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15、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继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不断充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训,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2015年,新认定45家高新技术企业。

16、加快技术创新研发平台建设。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领域,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发展,做好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南昌产业化基地的复审工作。加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建设。2015年,新增1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新认定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家、重点实验室8家。

17、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围绕我市主导和优势特色产业,继续推进以企业为核心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推进产业链、创新链的上下游对接,提升联盟产学研合作水平。2015年,新组建1-2家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18、深入开展科技入园工作。完善科技入园服务体系, 创新科技服务模式,深化“科技服务入园区”等系列活动。充分发挥现有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的作用,强化一站式科技服务,加强对园区科技服务站点的业务指导,提升科技综合服务水平。

19、培养引进高端人才。继续实施“洪城计划”和“洪城特聘专家”,以重大项目为牵引,以研发平台为支撑,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培养引进一批善于创新、勇于创新的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2015年,新认定10家市级优势创新团队。

20、继续加强协同创新体建设。落实我市6个省级协同创新体项目配套资金,向承担单位派驻项目监事, 2015年新组建2家省级科技协同创新体。帮助符合条件的优势企业申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资金项目,争取经费支持。

21、启动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研究制定扶持小巨人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市场潜力大、质量效益优、成长性好的小巨人企业,形成新常态下支撑我市经济平稳发展的新增长点。2015年,培育6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

(四)深化科技开放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22、加强城市间科技合作。加强与我市密切联系城市的科技合作,特别是长江中游省会城市间的合作。按照《长江中游城市群暨长沙、合肥、南昌、武汉科技合作协议》精神,继续推进四省会城市的科技合作。2015年,重点发布武汉、长沙、合肥等省外高校院所的技术成果与我市企业进行网上、网下的技术或者产业对接,促成10项以上合作意向。

23、深入推进市校合作。充分发挥南昌作为省会城市高校科研院所聚集的优势,加强市校合作,完善以企业为创新主体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分行业进行网上、网下产业或技术对接。鼓励我市企业吸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专利)和技术,在我市转化或者产业化,促成20项以上合作意向。

24、加快搭建合作平台。鼓励省内外企业和科研机构在我市设立研发机构。2015年,加强与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天津科技大学技术转移中心的联系,推动更多成果在我市转化。继续组织企业走出去,参加深圳高交会及有关科博会等高水平科技成果交易展览会。   

25、推进南昌高校科技园建设。采取政府主导、多校一园、共同发展的建园模式,在我市高新区筹建具有区域特色的高校科技园,促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转化。

(五)开展民生科技行动,提高科技惠民能力

26、深化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围绕南昌主要农作物及畜禽、水产等产业发展需求,着力开展新品种的选育、示范及推广工作。2015年,引进10个农业新品种、20项农业新技术,重点实施10个现代农业关键技术的研究及其绿色农产品加工项目,新培育6-8家市级鄱阳湖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27、推进科技特派团工作。按照我省科技特派团富民强县工程要求,扎实推进我市9个科技特派团挂点县(区)优势和特色产业,开展专业技术服务和技术难题攻关。不断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今年新认定20名科技特派员。

28、加强节能环保技术示范。进一步推动节能减排科技示范工程的顺利实施,重点开展污水处理、餐厨垃圾资源化开发等示范应用, 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实现节能减排目标。2015年,新增2家以上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

29、强化社会发展科技支撑。围绕改善民生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重点开展医疗卫生和公共安全等领域的科技攻关,着力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推广应用一批惠民技术成果。

30、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开展科技活动周等重大科普活动,围绕“创新创业,科技惠民”主题,精心组织科普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和科技下乡等一批科普活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

(六)加强党建和队伍建设,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

31、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和公款送礼等问题。深化“为官不为、为政不廉”问题专项整治,紧抓收送“红包”问题常态化治理。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机制。加强重大科技决策部署、科研项目实施和经费管理等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32、加强科技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法制学习和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行政权力清理的要求,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进科技工作法制化进程。通过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走出去向兄弟城市学习取经等方式,多方借鉴,开拓视野,提高解决实际问题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33、加强党建和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把党建工作放在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主动融入中心工作、推动中心工作、服务中心工作。大力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强化机关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六五”普法、综合治理及工青妇和志愿者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科技讲座、道德讲堂及篮球、羽毛球比赛等丰富的文化体育活动,提升机关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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