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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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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确保我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取得实效,按照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评定工作意见,结合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创新型城市和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为主线,以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转型升级、发展创新型经济为主题,大力提升区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着力培育产业和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在全国率先建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优势区域。

二、工作目标

2017年末,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深度融合,知识产权的创造质量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法治环境、文化环境与政策环境大幅改善,知识产权在推进自主创新、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中作用突出。研究制定《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工作方案,具体目标如下:

——知识产权创造。建立健全示范城市专利奖工作机制,专利申请数量迅速增加,专利结构继续优化,年专利申请量增长20%以上,发明专利申请量占比超30%。专利价值持续提升,国际专利(pct)申请量年均增幅不低于30%,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超10件。将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标纳入县区政府考核指标体系。注册商标拥有量年均增加2800件、省著名商标拥有量年均增加50件以上,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及境外商标注册数量保持较大幅度增长。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年均增长 30%以上。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理标志等各类知识产权拥有量稳步上升。产品自有品牌数持续增长,市场影响力不断扩大。

——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运用转化能力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幅提高。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转化交易平台,培育80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在3-5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集聚区探索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培育一批外观设计优势单位、专利运营试点企业。

——知识产权保护。按照《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方案》的有关要求,推动示范城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强化能力建设,加大执法办案和维权服务工作力度,提升该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水平。进一步改善执法办案环境,加强县区联合执法工作体系。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意识显著增强,侵权、假冒等知识产权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以及大规模假冒、盗版现象基本杜绝,知识产权权利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满意度显著上升。

——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知识产权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基本适应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知识产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知识产权文化。知识产权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全民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知识产权宣传和教育全面普及,社会对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完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建设

1.推进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全面实施《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工作方案,强化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加大统筹、协调和推进力度,对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实施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建立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年度实施绩效评估机制,并与绩效考核和奖惩挂钩,确保行动计划实施取得实效。进一步完善县、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适当增加专职工作人员,保证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需要。

2.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激励机制。加强政策统筹,形成科技政策、人才政策、知识产权政策、鼓励创业政策及科技金融政策的综合效应。修订、落实《南昌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各项激励措施。改进科技投入方式,重在引导和带动科技融资、风险投资、社会资金、企业资金等向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聚焦。将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及管理情况作为科技立项、科技奖励、企业创新载体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的重要条件之一。完善知识产权许可、质押、出资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开展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

3.建立知识产权人才支撑机制。把人才作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第一资源,着力打造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干部、企业家、知识产权工程师、知识产权服务人员、知识产权司法人员为主体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加快专利代理人、知识产权工程师和企业专利专员等企业急需人才的培养和集聚。整合有关教育资源,发挥华东交通大学等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基地作用,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供持续人才保障。

() 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1.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强化专利的质量导向,主动衔接上级要求,加快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专利创造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专利资助政策,重点资助和奖励优秀发明专利、国际(pct)专利。鼓励企事业单位强化创新激励,建立新型分配制度,促进科技人员创造高质量专利。加强创新过程专利管理,引导创新主体将专利信息利用融入技术研发全过程,加强技术研发前的专利检索分析和研发过程中的追踪调整,建立专利申请质量内部管理机制。

2.发挥企业自主创新主体作用。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的政策引导和资源投入。充分发挥各类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研发机构的创新孵化功能,加快提升自主知识产权培育创造的规模化水平。鼓励企业制定、实施符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指导和扶持企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大对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力度,鼓励并指导企业通过多种分配和奖励形式,逐步形成激励发明创造的新型分配制度。鼓励企业在创新开发、市场营销、资产扩张、技术转移中,灵活运用自主知识产权,注重提高和发挥自主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

3.推进专利、商标、版权战略新发展。实施专利、商标、版权战略推进计划,以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为导向,引导形成与产业格局有效匹配的专利布局。围绕航空制造、纺织服装、电子信息、机电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绿色食品和生物医药等八大产业集群发展,打造汽车、食品、电子信息、新材料4个“千亿级”产业目标,重点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明显、掌握核心专利技术、拥有驰(著)名商标或版权、主导或参与国家或行业标准制定的行业骨干企业,实现知识产权对经济转型的支撑作用。指导行业协会开展集体商标注册和使用,推动区域品牌发展。支持企业积极实施商标战略,丰富和扩展商标的内涵和附加值,鼓励开展国际商标注册。推动研发设计、文化创意、数字动漫、演艺娱乐、出版发行、新闻传媒等领域的创作与版权登记。推进农业品牌化经营,培育一批有较高知名度的农业品牌,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和附加值。

(三)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有效支撑产业转型升级

1.强化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每年扶持1家以上提供贯标服务的中介机构,开展贯标辅导服务,培养一支贯标辅导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出台促进企业贯标工作的引导政策。重点推进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型拟上市企业贯标工作,鼓励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指导企业按照国标修订知识产权手册,完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过程,强化资源管理,加强实施和运行,引导5-10家企业完成达标工作。深化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支持引导更多的企业参与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引导企业编制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计划,培育一批具有国内或国际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按照《南昌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暂行规定》要求,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商标管理制度,指导外向型企业积极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利用自有品牌拓展国际市场,提高自有品牌出口比重。

2.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运营模式。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宣讲,开展好需求调查和对接服务、宣传培训工作,着力加强质押质物处置平台建设、融资新模式探索、投保模式优化等方面的研究和实践。支持和鼓励本地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探索实践专利运营商业化模式,开展专利引进、二次开发、转移转化等专利运营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创新工作机制,引导和支持专业化专利运营机构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专利运营制度,发挥专利资产在企业经营中的作用,实现专利技术价值。培育一批从事专利产业化、贸易化、投融资、标准化和其它运营方式,掌握核心专利、专利运用能力较强、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专利运营试点企业,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支持企业通过知识产权投资、股权增资、许可转让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价值增值。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与金融结合,推动金融机构产品创新,开发完善知识产权质押、保险等金融产品,推动知识产权资本化、产业化,每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较上一年度增长20%以上。

3.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发挥专利信息对产业研发方向、路线选择的导向作用,明晰产业竞争格局,确定产业发展重点,引导产业科学发展。推动汽车及零部件、大飞机、生物医药等产业集聚区探索实施专利信息分析利用能力,建立专利分析与产业决策深度融合、专利运用对产业效益高度支撑的产业发展新模式。加强知识产权协同运用,形成产业发展合力。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多方参与的专利运用协同体系,围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进行协同攻关,共享知识产权。推动产业内企业组建知识产权联盟,形成合理的产业链和成果转化群体优势。

(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保护环境

1.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统筹协调。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制度建设,强化部门间定期沟通和重大案件会商、通报制度,落实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与公、检、法之间互相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人员队伍,有效实现执法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形成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长效机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保持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鼓励企业向海关进行知识产权登记备案,完善包括报关、审单、查验等环节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监控体系,严厉打击进出口环节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2.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优势,为知识产权提供全面有效的司法保护,为全市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提供司法保障。

3.引导市场主体加强知识产权自我保护。积极引导企业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主动应对侵权事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意识较强、具有较好社会声誉的诚信业主。

4.完善举报投诉奖励与维权援助机制。加强“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电话宣传,鼓励权利人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专利违法行为,对提供重要线索帮助案件处理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建立完善维权援助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南昌市知识产权维权中心的作用,对专利权人维权确有困难的,积极给予维权援助,有效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利。

(五)优化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有效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1.加强区域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知识产权工作管理体系。发挥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及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管理;加强市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建设,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充实内设机构和编制人员;指导县、区(开发区)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明确工作职责;支持和鼓励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置专职管理人员,进一步完善市、县区(开发区)、企业三级知识产权上下衔接、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2.建立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建立知识产权预警平台,加强专利文献和科技情报资源利用,实时监测重点领域的境内外知识产权状况和发展趋势,对可能发生的涉及面较广、影响较大的知识产权纠纷发出预警。指导企业、行业制定应对知识产权纠纷尤其是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预案。健全维权援助工作机制,帮助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多发行业和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应对机制,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规则防范和降低经营风险的能力。

3.加强区域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针对我市主导产业、新兴产业特点,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行业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快捷高效服务。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引导和促进本地知识产权代理、交易、咨询、评估、法律、信息等服务机构健康发展,积极吸引国内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到本地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面向市场需求,开展专利战略策划、分析评议等服务。初步建立“5+10服务体系,扶持一家专利信息分析利用机构、一家贯标辅导能力突出的咨询服务机构、一家知识产权运营机构、一家专利诉讼维权能力突出的法律服务机构、一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10家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加大对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支持力度,鼓励中介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形成服务特色,提高服务质量。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诚信管理和资质评估制度,推行政府知识产权服务工作外包,强化服务机构专业培训,提升涉外知识产权服务能力,规范知识产权代理行为,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六)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营造高标准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每年举办1期以上针对服务机构、骨干企业、高校院所专利管理人员的专利分析实战培训班(初级)、专利布局实战培训班(初级),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保护、运营培训班,建立针对培训班学院队伍的长效联系机制。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营造良好氛围。做好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中国法制宣传周等宣传活动,突出对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深化知识产权日常宣传,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等内容纳入普法宣传、道德宣传、诚信建设、文明创建等全民文化宣传活动。形成社会公众了解知识产权、认同知识产权价值和尊重知识产权、诚信守法的社会风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总体方案制订、组织推进工作,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资金投入保障

稳步增加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投入,建立与本地区创新型经济发展相协调的知识产权投入机制。调整优化知识产权财政专项资金投入结构,突出专项资金投入的多元化,促进专项资金重点投向发明创造激励、知识产权运用转化、行政执法、试点示范企业培育、重点产业保护、质押贷款贴息、专业人才培养、公共信息服务、服务体系项目培育等领域。2015年起,市本级财政用于扶持专利资金不少于1600万元。

(三)建立重大项目知识产权审查评议机制

针对事关南昌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审查评议管理办法,明确审查评议的范围、内容、程序和责任。对拟立项的重大经济专项和重点技术开发项目进行知识产权风险评估,对重大投资和技术引进项目进行知识产权状况评估,对重大经济活动中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和风险提出决策建议和解决方案,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经济、科技管理的全过程。

(四)加强督查考核,落实工作责任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要求,细化分解各项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指标。各有关部门、板块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奖励机制,确保实现预期目标。由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实施考核评估制度,定期对实施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加强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南昌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南昌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郭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姚燕平  市政府副市长

  员:黄小华  市政府办公厅副秘书长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市发改委

段宏勋   市投资促进局 

    市商务局

徐云辉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赵刚平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陈以荻   市财政局 

涂仕华   市法制办

谢为民   市教育局

吁小平   市公安局

邬少青   南昌海关驻高新办事处

胡向萍   市科技局

魏运宇   市知识产权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局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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