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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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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型研发机构科学规范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新型研发机构是技术创新发展、高端人才聚集、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载体。2018年8月,我市成立了市长担任组长的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市直各部门快速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到目前为止,市里引进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均通过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截至目前,已经与国内大院名校、龙头企业共建了10家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合作引进的新型研发机构研究方向主要涉及电子信息、航空、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人工智能等领域,与我市的4+4+X产业高度契合。

为了加强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管理,按照《南昌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每年南昌市科技局联合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工信局组成考核组对我市注册一年以上的新型研发机构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支持经费拨付的依据。2021年10月已对南昌市新型研发机构进行了第二次年度考核。

针对提出的有关建议,我市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加强新型研发机构科学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引导新型研发机构实现可持续性长效发展。

(一)压实责任,强化服务,加强过程管理。发挥好市科创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市科技局作为牵头部门要统筹好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提服务意识,加强与县区和新型研发机构的沟通交流,协调好、对接好新型研发机构落地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做好跟踪管理服务。同时要充分发挥县区属地责任,主动协调解决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协助新型研发机构办理注册、落实场地、设备采购、人才入驻等困难。

(二)修订办法,强化引导,突出绩效考核。修订完善新型研发机构政策,根据近几年的工作总结,修订后的办法中要坚持以目标为导向,以问题为导向,一是突出产业支撑作用,遵从引进新型研发机构的初心,聚焦产业发展方向,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等领域进行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并将创新成果优先在本地转化和产业化;二是突出龙头企业研发主体地位,引导我市龙头企业与大院名校、领军专家学者组建新型研发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准则,让各主体的利益都能得到妥善保障,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三是突出绩效管理考核,对新型研发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形成奖优惩劣机制,对在三年一次的绩效考核中评估为优秀的,给予300万一次性奖励。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新型研发机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其新型研发机构资格,视情况退回财政支持经费,以便把更多的资源和机会留给那些实力强、干事的新型研发机构。

(三)搭建桥梁,强化对接,促进成果转化。搭建好新型研发机构与企业对接的桥梁,按照新型研发机构的研究方向和产业领域,引导新型研发机构与市场广泛对接,使两者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一是市科技局要依托南昌市科技广场和江西省技术交易市场,分领域分类别组织技术成果对接会,通过在专业技术成果平台线上发布企业技术需求,举办成果转化对接会,最大程度地撮合匹配双方需求,引导创新要素向有需求的企业集聚。二是县区要深入广泛的对接,跟踪新型研发机构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跟进解决、做好服务。三是要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和企业间交流与合作,推动协同创新,联合攻关,攻克关键核心技术。为行业细分领域企业搭建“点对点”“点对面”“面对面”的“线上+线下”对接活动平台。

同时,今后我们也会考虑探索引进专业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新型研发机构的考核和管理工作,把控运营中的风险。

再次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能一如既往的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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