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及必要性
企业研发机构是企业技术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基础平台。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增加研发投入既是省、市的要求,也是企业创新发展的需要。研发投入强度(R&D/GDP)是反应一个地区创新发展的重要指标,也是城市区域发展评估考核的重要指标。近年来,全国很多省市纷纷出台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支持政策,为企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我市企业建有研发机构的比例非常小,截至2017年底,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07家,建立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的只有97家,占比8.76%;全市高新技术企业619家,建立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的只有126家,占比20.36%,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工业企业154家,建立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的只有34家,占比22.08%。
为此,我市必须把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作为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的重要抓手,通过政府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激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进一步调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积极性,强化企业研发机构布局和梯队建设,引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普遍建立各类研发机构,构建国家、省、市等多层次研发机构体系,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企业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政策有《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赣发〔2016〕5号)、《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洪发〔2016〕20号)、《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天下英雄城 聚天下英才”行动计划的意见》(洪发〔2018〕8号)、《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南昌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洪科字〔2018〕162号)、《南昌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洪科字〔2018〕163号)、《南昌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南昌市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和《南昌市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一)“三个”坚持原则。一是坚持依托重点,分类建设;二是坚持部门联动,合力推进;三是坚持整合资源,加强引导。
(二)“两步”建设目标。第一步目标,力争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达到30%,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达到50%;第二步目标,通过五年攻坚行动,到2023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达到80%,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达到80%。
(三)“五项”工作任务。一是推动企业自建研发机构及备案登记;二是加强市级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统筹;三是大力培育国家及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四是推动企业研发机构提升建设水平;五是加强企业研发机构产学研合作。
四、补助标准和申请方法
(一)补助标准:
1、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励。
2、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3、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4、院士工作站给予100万元补助。
5、博士后工作站给予50万元补助。
(二)申请方法
1、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向市科技局申请补助。
2、企业技术中心向市工信委申请补助。
3、工程研究中心向市发改委申请补助。
4、院士工作站向市科协申请补助。
5、博士后工作站向市人社局申请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