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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19-02-25  访问量:

赣府厅发〔20184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基础在县域,活力在县域,难点也在县域。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培育新动能,增强县域经济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对于坚持“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加快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43号)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创新驱动发展纲要>的通知》(赣发201721)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就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创新型县(市、区)和创新型乡镇为抓手,深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整合优化县域创新创业资源,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县域创新创业格局,以创业带动就业,培育新动能、发展新经济,推动形成县域创新创业新热潮,促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强创新资源共享,完善创业培育服务,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加快形成具有县域特色的创新驱动发展路径。

——人才为先。坚持把人才作为支撑县域创新发展的第一资源,实施更加积极的创新创业激励和人才吸引政策,优化县域人才环境,加快培育集聚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需求导向。紧扣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科技需求,提高科技创新供给质量和效率,集聚各类创新资源,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向县域转移转化,做大做强县域特色产业。

——差异发展。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定位,因地制宜确定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转型,推动实现县域差异化、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环境明显改善、高质量发展能力明显增强,省市县科技协同创新体系更加健全,县域全社会研发投入进一步提高,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更加浓厚。力争建设若干个国家级、20个左右省级创新型县(市、区),力争全省10%以上的乡镇建设成为创新型乡镇,为进入创新型省份奠定基础。

——到2030年,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高质量发展能力大幅提升,创新创业活力有效释放,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更加友好。力争建设一批国家级、60个左右省级创新型县(市、区),力争全省30%以上的乡镇建设成为创新型乡镇,为跻身创新型省份先进行列提供支撑。

四、重点任务

(一)创建创新型县(市、区)和创新型乡镇。

鼓励县(市、区)以建设创新型县(市、区)、创新型乡镇为目标,推进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径和模式。加强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平台载体和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一线科技人员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有效对接。适时开展省级创新型县(市、区)试点工作。鼓励各设区市以科技创新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创建一批创新型乡镇。

(二)加快发展现代产业。

大力发展县域首位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引导相关专项资金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支持组建科技协同创新体、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施一批重点配套工程,引领支撑各县(市、区)加快形成12个具有特色的产业集群。着力推进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创新驱动“5511”工程,支持重大科技研发专项、重点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及骨干工程应用示范于县域。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培育高价值专利,提升县域产业质量、效率和竞争力。支持县域优势特色产业技术创新,结合实际推动发展大健康产业、休闲观光农业、众筹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

(三)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支持县域加快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加强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服务,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快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及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促进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引导企业将知识产权管理贯穿生产经营全过程。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依托县域优势资源不断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规模和实力。推动县域内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建设完善全省网上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创新政策在县域进一步落地,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采取科技创新券等科技经费后补助措施。

(四)夯实创新创业人才根基。

结合国家“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科技入园和科技特派团富民强县工程,择优支持科技特派员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围绕县域特色产业开展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推动政、产、学、研、金、介、用紧密结合。创新完善科技特派员选派、服务、激励、管理等机制,丰富法人科技特派员等类型。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与科研院所、高校加强合作,依托园区和龙头企业建立科技服务工作站和试验示范站(基地)。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人才优势,建立“校县、院县一对一”科技合作模式,服务县域特色产业发展。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工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创新创业。支持和培育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发展,大力发挥优秀乡土人才在农业实用技术方面普及、推广作用。加强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业培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五)着力构筑‘“双创”平台载体。

鼓励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研发平台,在县域开展应用示范,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依托企业、高校、社会机构、科研院所等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增强县域创新能力。推动县域生产力促进中心向专业化、规范化的转变,依托园区、高校、科技型企业等,建设一批众创空间、创客之家、星创天地等,支持县域创建国家级或省级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着力培育经济新增长点和发展新动力。加快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一二三产融合。推动县域各类园区建设提质增效,进一步发挥园区创新创业示范带动作用。

(六)扎实推进科技精准扶贫。

实施科技精准扶贫“个十百千”工程,争取创建1个以上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在贫困县(市、区)建设10个左右国家级或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等,动员组织市县科技管理部门、高校、院所、园区、企业等与贫困县(市、区)建立100个左右科技扶贫帮扶结对,支持科技特派团通过服务农林企业、合作社对接帮扶1000个左右贫困村,精准对接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推广和集成示范,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七)强化民生科技发展。

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治理、水环境保护、资源高效利用等领域核心关键技术转化应用力度,强化重点地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围绕重大慢病防控、人口老龄化应对等人口健康重大问题,加强疾病防治技术普及推广,加快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协同创新网络向县域发展,推进健康江西建设。结合地方特色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推进特色小镇、专业小镇、技术创新专业镇建设。加快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面向县域全面铺开,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同步发展。

(八)营造县域创新良好生态。

狠抓各项改革举措和政策措施的落地,加强各类创新政策的衔接配套,营造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面向县域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和企业等,加强政策培训解读,建立县域科技创新政策落实督查机制,帮助企业更好享受优惠改策。加强科学普及,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办好一批有影响的科普类场馆、网站和广播电视科技类节目,不断提升公民科学素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动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建立适应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体系。建立完善省科技、财政、税务、发改、工信、农业、林业、统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建立实施省科技管理部门与部分市、县(区)政府会商工作机制。健全科技创新管理和服务体系,强化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队伍建设,提高县域科技管理部门管理和服务能力,加强对乡镇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提高县域科技创新工作水平。

(二)加大支持力度。

省级统筹科技专项资金,根据市、县科研创新能力、本级财政科技支出、科技管理能力等因素进行资金分配,通过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对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给予支持。各设区市要积极支持县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确保一定比例的科技创新项目、一定数量的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在县域落地。加大县域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大力加强科技金融服务,发挥“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科贷通”等作用,强化对县域“双创”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扶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三)强化监测评价考核。

贯彻实施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开展县域创新能力监测,实现相关科技统计指标监测到县(市、区)一级,定期监测县域科技创新能力。开展县域创新能力评价,制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建立县域创新能力评价制度和体现区域差异性的县域创新能力评价体系。研究探索将县(市、区)创新能力主要指标纳入年度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县域创新能力评价结果作为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参考。

(四)做好总结宣传。

探索各具特色的县域创新发展模式,定期开展学习培训和交流研讨,及时总结新模式,探索新机制,发现新典型。宣传报道县域创新发展的新进展新成效,总结创新型县(市、区)、乡镇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奖励和表彰,营造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氛围。

2018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