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媒体聚焦科技
【南昌日报】我市出台科技重大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18-11-12  访问量:

为加强全市科技重大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科技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我市出台了《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细则》对原《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完善,对科技重大项目的管理程序、评审要求、立项规则、立项审批、项目验收等事项进行了规范。

据悉,我市将对科技重大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会议费、差旅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其中,其他相关费用实行总额控制,不超过项目经费的10%。

市政府批复后,项目经费分二期拨付,项目立项当年拨付60%,项目验收后拨付40%。第一批资金根据签订的《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合同书》办理资金拨付,第二批资金依《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办理资金拨付。

因政策、技术、市场等因素变化致使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提出项目终止的书面报告,市科技局组织调查核实后,提出项目终止意见。对终止实施的项目,停止拨付后期项目经费,清算项目已拨付经费,收回剩余项目经费。对故意隐瞒不报的,除收回剩余项目经费外,取消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资格三年。

(来源:南昌日报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