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促进知识产权强企建设,根据《南昌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洪财教【2016】11号)和《南昌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洪科字【2016】101号)文件规定,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区推荐,我局拟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论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现将通过论证的企业名单公示如下:(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1、江西荣和特种消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南昌桃源渔具有限公司
3、江西锦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4、江西连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江西瑞曼增材料有限公司
6、江西联融新光源协同创新有限公司
7、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
8、江西金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9、江西行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10、江西科健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1、江西双德建筑有限公司
12、江西鸿普科技有限公司
13、南昌蓝珀笔业画材有限公司
14、南昌百特生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5、江西美必佳生态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16、江西巴菲特化工有限公司
17、江西省阳晨科技有限公司
18、南昌市光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9、江西大族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以上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2月12-12月18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南昌市科技局机关纪委 0791-83884271
南昌市知识产权局 0791-86805155
南昌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