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通告
关于2023年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答辩评审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3-08  访问量:

各有关项目单位:

根据《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洪科规字〔2018〕7号)和《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洪科规字〔2022〕1号),经异地专家集中材料评审、市科技局会议研究,现已确定入围2023年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答辩评审的项目名单。为使各入围项目单位做好充分的答辩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员

各入围项目的负责人或项目组核心成员,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不超过2人。

二、答辩时间

2023年3月17日上午8:45

三、答辩地点

南昌市科技广场(先到三楼休息室签到并等待,接到工作人员通知后到六楼进行答辩)

具体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南昌市高新区艾溪湖北路129号俊彦路(高新图书馆斜对面)

四、材料要求

各入围项目申报单位需准备好与项目相关的技术、财务资料原件备查,并按照以下要求准备纸质答辩资料(不限于要求所提供材料)。务必于2023年3月14日17时前报送一式9份答辩资料至对口业务主管科室,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

1.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1)《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申报书》和《南昌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从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中导出)。

(2)2021年度单位财务审计报告。

(3)2021年度企业研发项目情况、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规模以上企业可登录“统计联网直报平台”(http://219.235.129.78/dr/queryLoginInfo.do),直接打印带水印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并加盖本企业公章;其他企业从江西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打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明细表(A107012表),加盖本企业公章;新型研发机构提供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事业单位调查表,加盖本单位公章。

(4)由“信用中国”网站或者地方信用网站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记录或者信用报告,报告生成日期需在2022年10月27日之后。

(5)与项目有关的前期研究证明材料、列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批准文件、高新企业认定证书、奖励证明等。

其中,(1)-(4)为必备材料,(5)为可选材料。

2.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1)《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申报书》和《南昌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从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中导出)。

(2)2021年度单位财务审计报告及自筹经费出资证明。

(3)2021年度企业研发项目情况、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规模以上企业可登录“统计联网直报平台”(http://219.235.129.78/dr/queryLoginInfo.do),直接打印带水印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其他企业从江西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打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明细表(A107012表),加盖本企业公章。

(4)项目成果来源证明材料(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科技奖励证书、人才项目合同、产学研合作协议、新产品鉴定证书或检测报告等)。

(5)成果证明材料(如: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知识产权证明、技术合同登记表等)。

(6)项目建设环评报告、土地使用证明材料等。申报项目属于药品、通信、电力、计量、公共安全等国家明确规定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还须附相应的批准许可证。

(7)与高校产学研合作的成果转化类项目需另提供相关产学研合作协议。

(8)由“信用中国”网站或者地方信用网站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记录或者信用报告,报告生成日期需在2022年10月27日之后。

以上全为必备材料。

五、其它要求

1.每个项目答辩评审总时长原则上不超过45分钟,其中团队陈述不超过15分钟,专家提问不超过15分钟,专家组讨论不超过15分钟,陈述采用PPT演示形式(内容参考附件2)。专家提问结束后,答辩单位退出答辩室等待,专家讨论结束后,根据工作人员通知进入答辩室带回8份纸质申报材料,离开答辩会场。

2.请将答辩项目介绍PPT文件、答辩人员的姓名及电话(附件3)于2023年3月14日17时前发送到答辩工作主管单位工作人员邮箱67276667@qq.com,PPT文件命名为“评审分组名称+序号+项目名称”,例如“生物与新医药组+1+关于XXXX的研究开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

3.答辩人原则上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时,可委托项目组其他成员作为答辩人,但申报单位务必如实出具书面材料说明原因。

4.参与答辩项目人员根据附件1的时间安排,提前20分钟到南昌市科技广场三楼休息室验证签到。各答辩组工作人员会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通知各单位答辩时间变化。迟到15分钟以上,作放弃答辩处理(如答辩时间提前,以附件1时间为基准;如答辩时间推迟,以推迟后时间为基准)。

5.项目答辩评审期间,答辩单位人员严禁在答辩会场附近逗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答辩单位人员的交通费用、餐费自理。

各相关业务科室及电话:

高新技术科        0791-83884249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0791-83884246

成果转化与合作科  0791-83884248

答辩工作主管单位: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

联系人:蒋诗妍

电  话:13879106937

各答辩组联络员及电话:

生物与新医药组      第六会议室 李芬芬 13767334113

汽车与新能源汽车组  第一会议室 廖延睿 13065121523

航空航天与新材料组  第五会议室 赵真真 13970802505

电子信息硬件组      第二会议室 王世红 15173164816

电子信息软件一组    第四会议室 朱  赟 18070077539

电子信息软件二组    第三会议室 杜  吉 17779126377

南昌市科技广场三楼答辩休息室

联系人:熊梦莎、陈义鑫

电  话:17770877544、13507975350

南昌市科技广场六楼答辩候场室

联系人:任瑞飞、安柄南

电  话:18731217991、13263005878

特此公告。

附件:1. 2023年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入围答辩评审项目名单

2. 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入围答辩项目汇报提纲

3. 参加答辩回执

附件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