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局(委、办)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科技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科技工作的综合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科学技术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组织制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制订实施全市各类科技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创新基地建设、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4、负责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指导和协调科技园区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
5、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方针政策,制订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协调农村科技体系建设,组织科技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
6、组织拟订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订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组织引导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8、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创新体系布局。
9、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10、负责科技奖励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各类计划和创新团队建设。
11、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并协调管理,制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组织开展全市国防科技动员工作。
12、组织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组织协调全市科技外事工作,负责政府间双边和多边及国际组织间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和县(区)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二、部门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全市科技创新工作要牢固树立抓科技就是抓经济、抓项目就是促发展的理念,强化政策和资金聚焦产业创新驱动发展,深入贯彻全国、省、市科技创新大会及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南昌市委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降低企业成本为政策导向,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努力推动全市科技工作实现新跨越,为建设“三个文明”融合发展的现代化城市持续注入新动力、创造新活力。为统筹实施,有序推进各项科技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特制定2017年全市科技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1、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达到1800亿元,增加值达到550亿元。
2、新增高新技术企业80家。
3、专利申请量力争达到18600件,授权量力争达9000件,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9件。
4、培育“洪城众创”25家,培育省级众创空间10家,培育3家纳入国家备案。
5、新增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5家,新认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0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10家。
6、新培育3家省级优势科技创新团队。
7、实现技术市场交易额4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创新发展重大布局
1、做好争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协调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协调做好打造以南昌国家高新区为龙头,联合新余、景德镇、鹰潭、抚州四个国家高新区的“1+4”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创建工作,推动科技创新要素向高新区集聚,促进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加强与国家科技部、省科技厅的联系,协助做好申报工作,推动将南昌高新区建设成为全省自主创新的核心辐射带动区的目标迈进。
2、强化优势特色产业技术创新。按照市委产业发展战略部署,重点聚焦“南昌慧谷”、“南昌光谷”、“南昌绿谷”建设,优先做大做强电子信息、汽车、食品、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制造、纺织服装、新能源、机电制造九大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形成扶持产业、企业、项目、技术、团队“五位一体”的政策、资金支撑体系。2017年,将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20个左右市级科技重大项目,力争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瓶颈,全面提升技术发展含量,发展壮大支柱产业。
(二)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3、推动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南昌市委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创新驱动举措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完善各项科技管理制度,积极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督导落实全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划归工业口管理,理顺政府科技管理体制机制。
4、推进科技计划体制改革。完善各项科技管理制度,积极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启动调整科技计划类别调研工作,研究制定出台《南昌市关于深化市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适应科技创新规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优化整合科技计划,实行科研项目分类管理,建立科技计划动态调整机制,构建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清晰的科技计划体系。完善财政科技投入机制,修订完善《南昌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事前补与事后补相结合,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相结合,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股权投资等多种形式的投入机制。优化经费投入结构,重点支持产品应用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设立科技创新券,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动,降低企业科研成本。
5、开展科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市政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开展科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通过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政府专项资金对提升全市科技创新能力的引导作用。
(三)提升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6、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制定出台《南昌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开展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继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加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训和辅导,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联系人制度,针对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把政策、服务送到企业。
7、大力推动企业协同创新。配合省科技厅开展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创新体建设工作,坚定实施科技大开放战略,鼓励支持企业跨区域开展科技协同创新,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协同创新体,力争2017年组建2家省级协同创新体。
8、加快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围绕我市9大重点产业,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重点倾斜,加快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加强对小巨人企业的跟踪服务,积极帮助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搭建小巨人企业合作交流平台,组织开展各类技术研讨和成果展示,提高小巨人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9、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实施科技型企业专利“消零计划”、“发明专利倍增计划”,在3-5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集聚区探索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力争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10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制定出台《南昌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利用获评“首批全国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试点城市”国家给予的4000万元专项资金,设立南昌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专利运营投资和直接股权投资的方式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启动南昌市“专利奖”设立工作,加大政策引导力度,提高财政补贴标准,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四)激发创新创业潜能活力
10、大力发展“洪城众创”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扎实推动我市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三年行动计划,鼓励支持高校院所、大型企业、企业家等有创新基础的社会力量在我市独立或共同创办专业化的众创空间。利用“互联网+”,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加快文化创意、游戏动漫、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新兴服务业态集聚发展。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在高新区、经开区、红谷滩新区建设创新创业中心、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专利孵化中心等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
11、办好创新创业大赛。采取“政府引导、机构参与、社会助力”的方式,办好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江西赛区暨第二届“洪城之星”创新创业大赛,并争取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生物医药行业总决赛落户南昌,中国创新挑战赛在南昌设立分赛区;吸引投融资机构、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大赛,对大赛优胜项目给予投融资额度支持,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五)强化科技服务载体建设
12、扎实推进南昌科技广场建设。按照“资源集约化、要素功能化、服务专业化、管理现代化”的总体要求,2017年建成投入运营,使之成为南昌国家大学科技城的三大核心区之一,形成集信息网络服务、一站式服务区、科技成果展示区、两创培训演示区、生活保障服务区五大功能区域为一体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打造“互联网+科技服务”新模式,实现科研技术市场交易、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科技活动专业服务、科技领域交流合作的功能,进一步打通信息“孤岛”,为科技创新提供专业、便捷、高效、务实的线上线下科技公共创新服务。
13、加强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鼓励加强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联系合作,尤其是深化与中科院的合作,引进和共建一批与我市产业发展紧密结合的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设计中心、中试实验中心、博士或院士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加强市级条件平台跟踪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市级条件平台申报省级、国家级平台。加强高新区与南昌市工业技术研究院合作,共同打造南昌市led检测平台。
(六)加强开放合作人才培养
14、深化长江中游城市群科技合作。按照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第四届科技合作会议纪要精神,加强与武汉、长沙、合肥市科技局沟通与衔接,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光博会和战略新兴产业技术对接会,加强四城市之间的科技合作交流。
15、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修订完善《南昌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做好2017年度省、市科技奖评审推荐工作,科学设置奖励类别,增加技术发明奖,完善我市科技奖励体系。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落实《南昌市重点科技成果转化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的优惠政策,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对企业实施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采取“后补助”或贷款贴息方式予以支持。成立南昌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明确其工作职责,为我市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转移、产业技术创新提供指导和服务。大力推进市校(院)科技合作,注重合作实效,做好中国科学院在南昌设立分支机构及相关项目的协调工作,组织企业与高校、院所进行科技合作;与省内外部份高校、院所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促进大学科研成果转化落地。
16、加快聚集创新创业人才。组织实施“洪城计划”,大力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带项目、带技术、带团队来昌创新创业。继续实施“洪城特聘专家”计划,做好市政府的科技顾问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科技顾问作用。二季度前完善更新局专家库,科学设立专家入库条件,对现有专家库内专家进行梳理,重新细分专家专业技术领域,做好入库专家的管理,建立专家考评机制,加强专家库省内外的共享互惠。大力支持我市企业围绕光谷、绿谷、慧谷以及9大重点产业领域组建技术创新团队,对其开展的重大科研项目,优先给予支持,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优势科技创新团队。
(七)推进科技金融融合发展
17、做好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加大市场化配置财政科技投入资金的力度,按照《南昌市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方案》,组建“南昌市科技金融管理服务中心”,搭建“南昌市科技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出台《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启动南昌市科技发展引导基金的运行管理,设立资金总额为1.5亿的科技发展引导母基金,参与设立江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基金子基金;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资助的4000万元专项资金,设立南昌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制定出台《南昌市洪城科贷通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启动“洪城科贷通”业务,设立“南昌市科技信贷补偿资金池”,加大对南昌地区科技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设立科技支行;修改《南昌市科技保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提升科技保险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效益,提高财政科技投入绩效。
(八)大力推动科技惠民工作
18、举办“科技活动周”。以举办全市“科技活动周”为载体,开展“下县区、走园区、进厂区”科技政策宣讲,组织科技服务小分队送科技下乡。与市教育局、市科协联合开展青少年科普教育系列活动,继续争取科技教育活动经费,加强对科技教育活动的支持力度。同时协调、指导市直和县(区)相关部门开展科普宣传活动。
19、强化民生科技。着力突破资源循环利用、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和公共安全等一批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推广应用一批惠民技术成果。研究制定《南昌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通过认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创建节能减排领域科技示范基地,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企业依靠科技创新,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20、加速农业科技创新。加大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开发与示范,促进农业产品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园区和基地建设;进一步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好支持政策,加快推动农村科技创业和精准扶贫,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支持科技特派员投身优势产业创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研究制定《南昌市“星创天地”管理办法》,鼓励和支持广大科技特派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职业农民到农村创新创业,不断优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完善支持农村创业的政策体系。
(九)夯实系统管理工作基础
21、加强局系统党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星级支部创建”为主线,以弘扬“井冈精神”、传承“八一精神”为重点,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兴家风、淳民风、正社风”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建工作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不断提升科技系统形象。
2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联系制度,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畅通沟通渠道,加大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力度,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着眼抓早抓小,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切实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重点加强对项目库、专家库建设,以及对市本级重点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和重大评优评先活动的督查检查。
2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依法行政和普法学习教育, 大力开展好“七五”普法工作,推进科技工作法制化进程。加强全市科技系统干部队伍业务培训,举办一期科技管理业务工作培训班,提高解决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24、大力做好扶贫工作。坚持把扶贫攻坚作为当前头等政治任务,围绕“七个全覆盖”的要求,利用“521”党建工作模式,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发挥科技项目优势,加大资金投入,寻找产业项目支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帮助璜溪村由输血转变为造血,确保如期完成璜溪村贫困户脱贫工作任务。
25、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组建一支强有力的科技信息宣传队伍,进行信息宣传工作的集中学习培训,充分利用报纸、新闻、网站、微信和微博等平台向市委、市政府,省科技厅宣传报送科技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提升科技工作的显示度和知晓率。
26、加强综治和维稳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创建工作,开展好综治挂点社区帮扶工作,继续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信访、反邪教等各项工作,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作出贡献。
三、部门基本情况
市科学技术局共有预算单位9个,包括局本级和8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个:南昌市科学技术局本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南昌市知识产权局和南昌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个:南昌市工业技术研究院、南昌市科技信息中心、南昌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南昌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亚热带风沙化土地综合开发南昌实验站和南昌市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编制人数316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83人;实有人数403人,其中:在职人数252人,包括行政人员37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215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148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市科学技术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463.44万元,比上年增加5234.46万元,增长10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77.18万元;上年结余7186.2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要求2017年市科学技术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0464.34万元比上年增加5234.46万元,增长100.1%。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033.4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205.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5.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1.7万元;项目支出7429.99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7076.14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7.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万元、其他支出333.8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226.94万元,包括行政运行(知识产权事务)支出123.52万元、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103.4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9561.68万元,包括科学技术事务管理支出7431.18万元、技术研究开发支出1557.37万元、技术条件与服务支出360.58万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12.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51万元,均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休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37.31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支出185.59元,购房补贴支出51.7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205.9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1.08%;商品和服务支出7621.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2.8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1.7,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69%;基本建设支出17.5万元,支出预算总额的0.016%;其他资本性支出2.5万元,支出预算总额的0.004%;其他支出333.85万元,支出预算总额的3.19%。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市科学技术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77.18万元,较上年增加229.81万元,增长7.54%。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173.4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29%;科学技术支出2437.8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4.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5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3.35%;住房保障支出228.3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97%。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545.84万元。较上年减少383.64万元,下降41.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机关运行费的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459万元。其中,货物预算329.43万元,工程预算46.77万元,服务预算82.8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9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部门预算中20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18700万元;纳入财政绩效目标批复的项目2个,涉及资金1870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16.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15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压缩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53.3万元,比上年减少19.3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2万元,比上年增加4.8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局下属单位南昌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职能转变,业务增加,所以增加业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
三、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南昌市科学技术局(局本级)
1、基本情况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编制人数33人,实有人数37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24人。
2、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1235.42万元,较上年增加302.32万元,增长32.4%。
其中:财政拨款795.5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39.87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1235.42万元,较上年增加302.32万元,增长32.4%。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9.4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9.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93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693.19万元。
(二)南昌市科技信息中心
1、基本情况
南昌市科技信息中心编制人数43人,实有人数33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4人。实有车辆3辆,其中定编车辆0辆。
2、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690.77万元,较上年下降202.09万元,下降22.6%。
其中:财政拨款420.6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70.11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690.77万元,较上年下降202.09万元,下降22.6%。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3.8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7.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9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246.75万元。
(三)南昌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1、基本情况
南昌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编制人数4人,实有人数3人。
2、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106.1万元,较上年下降48.29万元,下降31.2%。
其中:财政拨款47.2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8.88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106.1万元,较上年下降48.29万元,下降31.2%。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7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1.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53.17万元。
(四)南昌市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
1、基本情况
南昌市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编制人数4人,实有人数3人,退休人员2人。
2、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94.39万元,较上年增长30.48万元,增长47.7%。
其中:财政拨款62.5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1.8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94.39万元,较上年增长30.48万元,增长47.7%。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63.6万元。
(五)南昌市知识产权局
1、基本情况
南昌市知识产权局编制人数9人,实有人数11人。
2、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188.28万元,较上年增长5.51万元,增长3%。
其中:财政拨款145.1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3.1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188.28万元,较上年增长5.51万元,增长3%。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1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42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33.52万元。
(六)南昌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1、基本情况
南昌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编制人数4人,实有人数4人。
2、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6104.8万元,较上年增长6006.59万元,增长61.2。
其中:财政拨款39.3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065.46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6104.8万元,较上年增长6006.59万元,增长61.2。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0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6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6064.49万元。
(七)南昌市工业技术研究院
1、基本情况
南昌市工业技术研究院编制人数206人,实有人数149人,退休人员96人。实有车辆3辆,其中定编车辆3辆。
2、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1831.86万元,较上年减少787.67万元,减少30%。
其中:财政拨款1642.5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89.27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1831.86万元,较上年减少787.67万元,减少30%。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24.1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81.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7.67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88.83万元。
(八)亚热带风沙化土地综合开发南昌实验站
1、基本情况
亚热带风沙化土地综合开发南昌实验站编制人数6人,实有人数4人,退休人员2人。实有车辆1辆,其中定编车辆1辆。
2、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124.04万元,较上年减少8.98万元,减少6.7%。
其中:财政拨款47.9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6.07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124.04万元,较上年减少8.98万元,减少6.7%。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0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73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73.04万元。
(九)南昌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1、基本情况
南昌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编制人数7人,实有人数8人。实有车辆1辆,其中定编车辆1辆。
2、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87.78万元,较上年减少62.88万元,减少41.7%。
其中:财政拨款76.0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1.7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87.78万元,较上年减少62.88万元,减少41.7%。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4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09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3.4万元。
第三部分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即为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7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6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机构运行(项):反映科技服务机构的基本支出。
7、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奖励(项):反映用于科学技术奖励方面的支出。
8、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它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反映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支出。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资源勘探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文档附件:
部门收入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