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科字〔2024〕181号
各县区委(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工委)人才办、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南昌新“人才10条”》,根据《关于印发<南昌市支持引进人才创新团队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南昌市引进人才创新团队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江西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服务保障办法(试行)》、原《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认定标准的A、B、C、D四类人才领衔的创新团队。
二、申报条件
创新团队须以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市级新型研发机构为依托,致力于自主技术创新及创新成果产业化。引进的人才创新团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团队应包括1名团队负责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均为南昌新“人才10条”施行后新引进的人才,从事自然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开发,团队人员结构要求如下:
1.国内外顶尖人才创新团队:团队负责人应是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A类认定标准的人才,核心成员均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国家级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团队负责人应是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B类认定标准的人才,核心成员均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地方级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团队负责人应是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C类认定标准的人才,核心成员中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占50%以上。
4.高级人才创新团队:团队负责人应是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D类认定标准的人才,核心成员中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占30%以上。
(二)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与依托单位签订连续服务5年以上工作协议,明确团队成员的岗位、职责等内容。全职在依托单位工作的团队核心成员数量不低于团队核心成员总数的50%,团队负责人和其余核心成员每年在依托单位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三)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在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稳定的合作基础,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转化业绩。
(四)团队研发项目处于该领域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前沿,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与研发项目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带领和推动我市相关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和突破。科技成果产业化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五)团队依托单位经营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为团队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依托单位是企业的,自筹经费与申请财政经费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依托单位是非企业的,自筹经费与申请财政经费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
(六)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不得申报两个及以上创新团队。
三、支持强度
国内外顶尖人才创新团队:每项资助500万元
国家级领军人才创新团队:每项资助400万元
地方级领军人才创新团队:每项资助200万元
高级人才创新团队:每项资助50万元
四、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报。申报人依托单位进入“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依托单位对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二)受理初审。各县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受理本辖区内创新团队的申报工作,并按要求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初审后上报至市科技局。
(三)资格审查。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团队及依托单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赴现场核查。
(四)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牵头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团队进行评审。评审采取团队陈述、专家提问、小组讨论和专家评分等形式,形成书面推荐意见。
(五)公示审定。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市科技局确定候选团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助团队名单并下达立项文件。
五、申报材料
(一)《南昌市引进人才创新团队申报书》
(二)相关附件材料:团队负责人及所有核心成员有效身份证明和在昌缴纳社保证明、学历学位及职称证明、工作合同、业绩材料(包括奖项、知识产权、成果鉴定证书、主持或参与过的科研项目、论文论著、国内外学术组织任职等)、依托单位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出资情况证明材料、财务报表等)。
六、申报时间
申报全年开放,我局将根据申报和材料审核情况组织专家评审。
七、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科技局人才与外国专家科
联系电话:83884281
中共南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