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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项目落地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0-29  访问量:

洪科字〔2024〕182号

各县区委(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工委)人才办、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南昌新“人才10条”》,根据《关于印发<全国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项目落地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全国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项目落地资助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创青春”“互联网+”“挑战杯”“中国创翼”“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全国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创新项目团队。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须为南昌新“人才 10 条”施行后落户南昌的获得近三年大赛金、银、铜奖(或相当于前三等奖项)的创新项目。

(二)申请落地资助的项目,在项目名称、项目应用技术,项目目标和项目投入等方面原则上均须与大赛申报材料保持一致,不得出现更换、割裂、缩减项目内容的情况。

(三)项目须依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进行申报。

(四)承担项目的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必须全职在南昌工作,且与依托单位签订连续3年以上聘用合同,明确团队成员的岗位、职责等内容。

(五)项目依托单位经营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

三、支持强度

对获得大赛金、银、铜奖(或相当于前三等奖项)的创新项目落地南昌并列入资助项目名单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项目资助。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申报人依托单位进入“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依托单位对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二)受理初审。各县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受理本辖区内大赛创新项目落地资助的申报工作,并按要求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初审后上报至市科技局。

(三)资格审查。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项目及依托单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赴现场核查。

(四)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牵头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采取负责人陈述、专家提问、小组讨论和专家评分等形式,形成书面推荐意见。

(五)公示审定。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经市科技局会议研究,确定推荐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助项目名单并下达立项文件。

五、申报材料

(一)全国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项目落地资助申请书》。

(二)相关附件材料:

项目参加大赛的获奖证书或官方文件、大赛申报材料、团队负责人及所有核心成员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在昌缴纳社保证明、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与依托单位签订的项目落地协议、依托单位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出资情况证明材料、财务报表等)。

六、申报时间

申报全年开放,我局将根据申报和材料审核情况组织专家评审。

七、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技局人才与外国专家科

联系电话:83884281

中共南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