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通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南昌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10-22  访问量:

洪科字〔2026〕160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以场景为牵引的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南昌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细则》(洪科规字〔2026〕5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6年南昌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分为一般成果转化项目、大赛转化项目两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

二、支持方向

支持围绕我市重点发展产业,对科技成果进行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工艺等活动,能显著提升技术水平、产生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计划项目。

支持成果成熟度较高、已完成实验室前期研究,形成了样品或小试产品,通过中试、熟化研究,实施后达到转化的条件,以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含江西赛区)、江西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南昌市科技成果转化大赛等科技部门主办或参办的科技创新赛事获奖的成果转化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具备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和相应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人才、资金、设备设施和组织管理保障。

2.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0万元。新型研发机构和大赛转化项目新注册成立申报的企业,不受此条件限制。

3.项目申报单位承担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存在实施周期已过尚未进行综合绩效评价的情形。

4.申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科研、财务管理制度,以及良好的科研诚信和社会信誉,三年之内无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记录及需科研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的社会失信行为记录,未发生由行政执法监督机关确认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项目负责人基本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的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科研信用记录良好。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8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项目负责人申报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报。

4.国家机关在职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三)一般成果转化项目基本要求

1.项目属于南昌市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项目成果已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2.项目有确定的资金来源、合理的投资结构和明确的绩效目标。项目总投入(不含财政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3.项目知识产权清晰,技术成熟、具备产业化落地条件,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对产业转型升级有明显带动和示范效应。

4.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医药健康领域项目可放宽至3年。

(四)大赛转化项目基本要求

1.项目属于南昌市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项目成果完成科技成果登记。考虑相关赛事尚未完成、申报阶段暂未完成项目实施主体企业注册,科技成果登记可延后办理,须在本项目立项批复前完成科技成果登记;未按期完成登记的取消立项资格。

2.项目属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含江西赛区)、江西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南昌市科技成果转化大赛等科技部门主办或参办的科技创新赛事获得三等奖以上的成果。考虑相关赛事尚未完成,允许参赛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先行申报,无需在申报阶段注册企业;须在立项批复前完成新企业注册、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并以该企业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为实施转化获奖成果,新注册成立企业,有确定的资金来源、合理的投资结构和明确的绩效目标,项目总投入(不含财政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3.项目知识产权清晰,技术成熟、具备产业化落地条件,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对产业转型升级有明显带动和示范效应。

4.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医药健康领域项目可放宽至3年。

四、支持方式

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单个项目支持强度为30-200万元。资金分二次拨付,项目立项当年拨付支持资金的50%,项目完成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拨付剩余资金。

五、申报材料

(一)一般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材料

1.《南昌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南昌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2025年度单位财务审计报告、自筹经费出资证明与承诺;

3.成果转化依托企业2025年度研发项目情况、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规模以上企业可登录“统计联网直报平台”(http://219.235.129.78/dr/queryLoginInfo.do),直接打印带水印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607-1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607-2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其他企业从江西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打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明细表(A107012表),加盖本企业公章;

4.项目成果来源证明材料(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科技奖励证书、人才项目合同、产学研合作协议、新产品鉴定证书或检测报告等)。

5.成果证明材料(如: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生产批文、知识产权证明、技术合同登记表等)。

6.项目建设环评报告、土地使用证明材料等。申报项目属于药品、通信、电力、计量、公共安全等国家明确规定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还须附相应的批准许可证。

7.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产学研合作的成果转化类项目需另提供相关产学研合作协议。

8.由“信用中国”网站或者“信用中国(江西南昌)”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记录或者信用报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江西省企业监管警示系统查询截图。

(二)大赛转化项目申报材料

1.《南昌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南昌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对应赛事材料及获奖证书/官方获奖文件。赛事获奖证书/官方获奖文件可延后提交,须在项目立项受理前补齐,无法提供三等奖及以上获奖证明的不予立项。

3.新企业注册材料、科技成果登记证书不纳入申报提交材料范围,由申报团队在项目立项批复前完成办理,立项环节予以核验;已完成注册的直接提交新企业注册材料,同步提交保障项目成果转化的出资证明与承诺书。

4.其他相关材料。

六、申报流程

1.自主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南昌市科技创新局官网,进入“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注册单位信息,提交项目电子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时间自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1月10日。

2.县区推荐。实行属地管理,以申报单位注册地为准,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初审,5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审核推荐;不予推荐的须写明理由。县区推荐时间自2026年11月11日-2026年11月13日。

3.审核受理。市科技创新局业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受理意见。

七、相关说明

1.各单位、各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单位、本部门账户和密码;账户信息如有遗忘,可根据注册账户手机申请找回;

2.项目申报单位务请及时关注申报管理系统的用户端口提示信息,以便及时修正、提交申报材料。

3.大赛转化项目实行后置审核机制。赛事尚未完成的参赛团队可先行申报,申报阶段无需提交新企业注册、科技成果登记证书、赛事获奖证明等材料。上述材料须在项目立项批复前全部补齐;逾期未补齐,或者未取得赛事三等奖及以上获奖等次的,直接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八、咨询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市科技创新局成果转化与合作科

联系人:李定昌,联系电话:83884248

2.系统技术支持事项咨询

南昌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网络平台科

联系方式:  0791-86211387

云上(南昌)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17274177944,15070645332

 

附件:南昌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

 

 

 

                                                                                                          南昌市科技创新局

                                                                                                          2026年10月21日

 

 

正文及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南昌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洪科字〔2026〕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