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17年度、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精神,我市1家企业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0家企业获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现根据《南昌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洪财教[2016]11号)和《南昌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洪科字[2016]101号)文件规定,“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经企业申请,优势企业参照市知识产权局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区推荐,现将获批企业名单公示如下:(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1.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1.江西巴菲特化工有限公司
2.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江西科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5.丰和营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江西艾丽斯日化有限公司
7.江西远成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8.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
9.江西天佳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0.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以上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2月12-12月18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南昌市科技局机关纪委 0791-83884271
南昌市知识产权局 0791-86805155
南昌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12月12日